總務處公告
受文者:全校各單位
主 旨: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統一採購作業時程相關事宜。
說 明:
一、配合專案計畫資本門採購作業時程,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統一採購分二階段進行:
第一階段:112年6月1日至6月7日(作業時程詳見附件112學年度統一採購作業時程通告附表一)。(配合計畫時間辦理,作業時間有限,請務必配合)
第二階段:依第一階段決標項目與金額訂購為原則,特殊需求請與總務處採購組聯絡。
二、辦理預算:
第一階段:112年整體發展經費、其他計畫、111學年度校內經費。
第二階段:112學年度校內經費、其他經費。
三、特別提醒:
1.111學年度校內經費,核銷憑證需於7月31日前送達會計室(依會計室規定辦理),若需採購統一採購項目,建議依111學年度決標項目及價格增購(填寫一般採購單),避免無法於會計室規定時間 內完成核銷。
2.112學年度第一階段統一採購的決標時間無法確定(最早決標時間為6月底以後),為避免影響111學年度校內經費核銷時程,111學年度校內經費建議不參與112學年度之統一採購。
四、各項設備及用品請優先使用具環保標章或低耗能之產品。
五、廠商估(報)價單應寫明廠牌、型號、詳細規格及保固年限,用電設備請於估(報)價單載明用電消耗能源,且需會簽總務處事務暨營繕組(以下簡稱事營組),以符合ISO50001之規範。
六、電腦、筆記型電腦及單槍投影機與公告之規格一致者,不論數量,檢附總務處提供之報價單即可(附件:統購-電腦及單槍報價單(全)),無須重新報價。
七、合併一般採購項目,請單位依一般採購作業流程辦理:勾選費用支出申請單或(一般)採購申請單,學校經費伍萬元以上及計畫經費壹拾伍萬元以上需檢附三家估(報)價單,總務處統一收件彙整後,辦理公開招標或比、議價,以量制價。
八、統一採購及合併一般採購項目、作業方式及會簽單位如附件。
九、購置設備或物品之規格請單位於估(報)價及公告取得報價時寫明清楚,避免送貨後發現與自我認知有出入,造成採購程序繁複。
十、為顧及其他單位權益,請各單位務必配合作業時效,申請單請於期限內送達總務處A211辦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十一、如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校內分機1703淑惠、1705玟穎、1707小襄或1701婉菁,謝謝。
總務處採購組 敬啟/112.5.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