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總務處公告
受文者:全校各單位
主 旨:未完成廠商服務評量作業之單位同仁,煩請114/2/21前完成。
說 明:
一、廠商服務評量應於「付款完成」時完成評量作業。
二、114/1/31付款完成但尚未進行評量之案件,請單位同仁於114/2/21前完成。
三、填寫路徑:校務資訊(新)/總務系統/C16採購驗收系統/採購議價/統購/合約維護/廠商服務評量作業,可直接輸入申請人後點選「新增」,即可查看尚未評量的申請單。
四、請注意每個單項的分數為100分,單項成績若未達80分者,須於「其它應改進之事項」欄位寫明原因,以利廠商提出改善說明。
五、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分機1705君毅、1703淑惠,謝謝。
總務處採購組 敬啟114.2.10